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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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师范)

2026-06-07  点击:[]


舞蹈学(师范)

学制四年 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扎根辽宁、立足东北、辐射全国,紧扣新时代美育高质量发展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培养政治素质优良、师德品格高尚、教育情怀深厚,具备扎实舞蹈教学、表演创编、美育活动组织、终身学习与创新发展能力,掌握中小学音乐与舞蹈教育基本理论知识与教学技能,能够胜任中小学、文化教育机构与艺术服务等工作,依托人工智能、数字化技术辅助舞蹈教学、创作与传播的应用创新型舞蹈教育人才。



二、核心课程

基本乐理与视唱练耳、舞蹈编导理论与技法、现代舞技术、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教学法、数字舞蹈技术与教学应用、人工智能赋能舞蹈教学实践、音乐课程与教学论、自弹自唱、音乐教学设计与技能训练(含微格教学)、音乐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



三、各省录取情况

注:查询招生计划请点击https://zhaolu.zjzw.cn/release-page/plan?key=EC0RiQ%3D%3D

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报考本专业不提科目要求。

  


音乐学院

学院官网:https://yinyue.lnnu.edu.cn/

微信公众号:师苑音乐(yyxy8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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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历史沿革


音乐学院始建于1990年,历经艺术系、音乐系、音乐学院的阶段性发展,现已形成完备的本科和研究生教学与科研体系。学院设有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三个本科专业。下设音乐理论教研室、教师教育教研室、钢琴教研室、声乐教研室、器乐教研室、舞蹈教研室、艺术实践教研室、辽南音乐舞蹈文化艺术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


二、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9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21人,辽宁省教学名师2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人选1人、万人层次人选1人。教师均毕业于国内各大音乐学院和国外著名音乐学府,形成以教授带头、中青年教师为骨干的教学与科研梯队,中青年专任教师普遍具有博士学位。除专任教师外,学院还聘请了国内、国际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

三、学科专业

音乐学院于2001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已拥有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音乐、舞蹈、学科教学(音乐)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音乐学(师范)专业于2021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四、教学科研

学院曾获评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先进集体等称号。1门课程获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课程获评辽宁省一流本科课程。教师屡获省级教学成果奖、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特等奖、全国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师基本功展示单项奖等多项国家级、省级重要奖项。

学院聚焦科研创新与国际交流,先后获批7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率先实现学校该类项目零的突破;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波兰肖邦音乐学院等高校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助力师生国际深造与学术交流。师生在国内外各类专业赛事中斩获奖项百余项,创排《原野》《伤逝》经典歌剧并巡演;原创舞蹈作品两度斩获中国舞蹈“荷花奖”;大型原创音乐剧《太急》获国家艺术基金重点资助并全国巡演;多部民乐作品登陆央视《风华国乐》栏目,并被学习强国等平台转载。



本科专业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

硕士研究生专业

艺术学、音乐、舞蹈、学科教学(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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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11-82158993
传真电话:0411-82159880
电子邮箱:zsb@lnnu.edu.cn
监督电话:0411-82159176/9175
通讯地址:大连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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