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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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师范)

2025-06-08  点击:[]


心理学(师范)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制四年 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一、历史沿革

心理学(师范)专业隶属于心理学一级学科的本科专业,于1987年建立;1998年获批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批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获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016年在辽宁省高校综合评价中排名第一;2018年获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首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2019年获首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培养目标与方向

本专业适应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立足辽宁,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培养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师德高尚、教育情怀深厚、文化自信、专业自信、心理学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知识扎实、专业能力和跨文化能力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在教学机构、科研部门、教育培训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心理学教育教学及管理等工作的,优秀的且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创新型和实践型心理学专业人才。要求本专业学生毕业五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

1.具有坚定的职业理想、强烈的职业认同感和勇于奉献的精神。

2.能够综合运用心理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教学和科研问题,熟练驾驭心理学课堂教学,成为引领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教师。

3.能够指导家庭、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开展心理学应用活动,并通过多角度普及心理学知识,为全民心理健康发展服务。

4.能够通过有效沟通、运用反思和批判性思维方法等,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现专业发展,为成为心理学教学名师或心理学应用专家而努力。

5.终身学习能力强,能追踪国内外心理学相关的新理论和新方法,提高心理学教学和应用水平,实现自我发展。


三、专业特色

本专业面向国际先进学术水平和国内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基础教育,遵循了辽宁师范大学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办学特色。多年来培养了众多师德高尚、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职业适应能力、专业发展潜力的中小学心理教师,充分体现了专业办学过程中的特色和优势。


四、核心课程

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生理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心理统计学、SPSS心理学应用、认知心理学、心理学研究方法、心理测量学、心理学史、社会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

五、师资力量

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21人,教授8人,副教授9人,全部具有博士学位,有半年以上国外留学背景的教师13人。专任教师中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辽宁省教学名师3人,辽宁省特聘教授2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2人,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辽宁省优秀专家1人,国家级团队1个,省级团队2个。近年来教师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委托项目等多项国家级项目,教师每年发表学术和教研论文近百篇。

 

 

六、升学与就业

本专业近5年毕业生考研率近25%,很多毕业生考入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东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等重点学府继续深造。就业情况良好,就业领域集中在高等院校、中小学教学机构、教育培训机构、心理咨询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教育领域工作占比近42%。用人单位对本专业毕业生在思想品德、敬业精神、工作态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协作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好评率高达90%以上。

 

  

 

七、各省录取情况


 

八、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报考本专业不提科目要求。

 

心理学院

学院官网: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lnnu.edu.cn)

微信公众号:关心爱人(liaoshixinyuan)


一、历史沿革

心理学院历史发展积淀深厚,1982年成立教育系心理学教研室,并获国务院批准招收教育心理学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教育心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1987年招收心理学本科专业;1998年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获博士学位授予权,实现了辽宁师范大学乃至东北三省历史上心理学博士点“零”的突破;2001年建立心理学系;2002年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获批辽宁省重点学科;2005年获批辽宁省首届人文社科重点基地;2007年获批心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填补了辽宁省师范院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空白;2010年获批辽宁省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优质特色“提升计划”学科;2011年获批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正式成立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13年获批辽宁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基地;2014年心理学科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2015年获批辽宁省儿童青少年健康人格评定与培养协同创新中心;2016年发展心理学课程获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017年心理学科在第四轮教育部学科评估中评为B,并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建设学科(辽宁省双一流建设学科);2018年心理学(师范)专业获批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2019年,心理学(师范)专业入选国家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2年,应用心理学(师范)专业获批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4年获批辽宁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


二、教学科研

心理学院现设有1个心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中心(辽宁省儿童青少年健康人格评定与培养协同创新中心、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发展与教育研究中心和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发展与教育中心)、8个基地(辽宁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基地、辽宁省心理学重点实验室、辽宁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基地、大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大连市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基地,大连市新型智库和大连市心理学科科普基地)。

心理学实验室是我国最早运用现代化研究手段对心理现象进行研究的单位之一。经过40多年的发展,心理学科实验室平台居国内先进水平,拥有1台3.0T功能性磁共振、2台近红外仪、4台EGI脑电仪、2台BP脑电仪、2台ANT脑电仪、1台ASL504眼运动轨迹记录系统、2台Eyelink1000眼动仪、1台Tobii X120眼动仪器、1台Tobii GlassesⅡ眼镜式眼动仪、1台smart eye眼动仪。实验室获批辽宁省心理学重点实验室(2018)和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004)。


    


三、学科专业

心理学院现有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3个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有应用心理学专业博士点;有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教育硕士(心理健康教育)和应用心理学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心理学(师范)和应用心理学(师范)两个本科专业,心理学(师范)专业为国家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辽宁省示范性本科教育专业,应用心理学(师范)专业为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四、师资队伍

心理学院现有教工55人,专业教师41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10人,讲师20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2人,硕士生导师44人;行政教辅人员10人;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拥有博士学位的42人,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的教师16人。


五、取得成果

心理学院经过4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曾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出版基金等科研项目多项;近五年,发表SCI/SSCI论文100余篇,CSSCI论文200余篇,出版著作、教材40余部。其教师曾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全国优秀教材成果二等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二等奖、辽宁省政府授予的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辽宁省攀登学者、辽宁省特聘教授、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省教学名师、辽宁省普通高校学术带头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荣誉和奖项。



本科专业

心理学(师范)应用心理学(师范)

硕士研究生专业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学位)

博士研究生专业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应用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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