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招生计划
2023年招生计划(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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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类别 |
录取专业 |
科类 |
计划数 |
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规则 |
中外合作办学 |
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
历史类 |
2 |
首选科目要求物理或历史、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物理类 |
2 |
二、往年录取情况
2022年 |
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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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类别 |
录取专业 |
科类 |
录取人数 |
省控线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录取人数 |
省控线 |
最高分 |
最低分 |
中外合作办学 |
国际商务 (中外合作办学) |
历史类 |
2 |
417 |
516 |
515 |
2 |
474 |
522 |
521 |
物理类 |
2 |
429 |
512 |
510 |
2 |
448 |
530 |
523 |
三、录取政策
(一)报考要求
1.男女生比例要求
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2.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3.特殊投档要求说明
(1)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采用全英文授课。
(2)国际商务专业采用中英文授课。
4.加分政策
对有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考生,我校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依据投档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部门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部门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或出现无法区分排序的情况,我校文史类(或首选历史学科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理工类(或首选物理学科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类和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分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及相应科类的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分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对于特殊专业(如定向、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对等交换计划、定向协作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保送等)的录取依据国家及相关省(区、市)文件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更多信息
(一)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本科生招生网 (lnnu.edu.cn)
(二)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本科生招生网 (lnnu.edu.cn)
(三)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计划: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招生计划-本科生招生网 (lnnu.edu.cn)
(四)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咨询会汇总: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咨询会汇总推送(qq.com)
(五)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咨询方式汇总: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咨询方式汇总(qq.com)
(六)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汇总: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汇总(qq.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2158993
传 真:0411-82159880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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